商业模式的三三法则
文章类别:市场营销培训发布时间:2012年2月6日点击量:
企业的成功,总是随着竞争的激烈会更进一步发展,商业存在的理由是基于消费者,因此,商业模式的核心也就在于以客户价值为中心,让商业价值最大化。所以,未来要运营一个有价值的商业模式,必须以客户价值为中心,通过三三法则战略遴选,才能最终构建确立自身的商业模式。
与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以渠道终端关系为中心的商业模式相比,以客户价值为中心的商业模式,重视但并不仅仅局限于构建与渠道终端的关系。在以客户价值为中心的思维框架下,从原料、资本、生产、经销商、传播、促销、消费者任何一个元素入手,都可以构建新的商业模式。
从产业发展普遍规律看,任何一个产业竞争到最后,都是资源、资本金,也就是对整个产业链控制权的竞争,因此,目前市场上成熟的行业,如乳业、果汁业等都逐渐进入到了前置性商业模式运营水平的竞争中。所以从核心上说,这类商业模式就是通过远程打击,最终服务于消费价值。
综上所述,从整体上,不管商业模式模式如何变化,是传统的,还是以渠道终端为立足点的,内在核心都以客户消费价值为中心。只有客户能感受到,为消费者创造了价值,并且消费者确认接受了的商业模式,才能高效率,可持续,最终产生结构性整合效应,为企业赢得核心竞争力!
商业模式三三法则是关键
从现实操作层面上看,确认商业模式以客户价值为中心,从本质上是理念思维层面的转变。
而要思维前进一小步,时代前进一大步,实现企业运营在商业模式上的变革,关键要通过三三法则对商业模式进行遴选,最终完成全新的构建。
所谓三三法则,就是通过对品牌商业模式现状、品牌商业模式目的和品牌商业模式矩阵三大系统的分析,实现对企业具体商业模式设计控制的工具。
品牌商业模式现状包括企业地位、行业水平、消费者认知三个核心元素。对企业地位梳理从本质上是对企业生产水平、技术先进性、资源占有状况的梳理,是企业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纵向比较。
相对来说,行业水平则是在整合社会消费系统基础上,梳理行业差异的手段,从而进一步确立资源可用自由度。
而消费认知无疑是对在上述两个要素整体把握的基础上,寻找消费者或者说客户价值的满意与不足,精准消费需求。
从对品牌商业模式整体梳理的目的看,通过对上述三个要素的多维度探索,就可以全面把握去企业的优劣势、能与不能,从而为以客户价值为中心进行商业模式设计奠定基础。
相对于品牌商业模式现状的基础性,品牌商业模式目的从根本上更注重目标性。
在当前市场条件下,品牌商业模式目的可分为领导者、追随者和颠覆者三种。
严格意义上,目的不同,对自身的条件要求不同,最终要采用的模式也不同。
对领导者来说,其通常是在行业中已经具备了一定地位,并且在产品、资源等层面具备深厚潜质的企业才能担当。而成就领导者的位置,因行业水平不同,所采用的商业模式也不同。就目前市场领导者看,其往往采用传统广告模式居多,但随着营销环境的变革,传统模式并非必需。但无疑的是,要成为领导者,商业模式必须成为主流,并且能塑造一套把握消费心智的标准。
对于追随者,可以采用领导者的模式,也可以形成差异化的模式,凸显差异化的价值,以巩固自己的地位。相对来说,颠覆者则往往必需进行模式创新。
创新模式也好,追随也罢,从产品领域看,追随者、颠覆者是进入主流市场还是细分市场,皆根据行业水平等市场实际状况而定。但不管最终采用怎样的模式目的,恒定的是,有一个明确的目的,更易于根据自身的品牌模式现状正确选择最终要采用的商业模式。而这就需要对照商业模式矩阵。
商业模式矩阵,如上所述,基本分为前置性、关联性、精准性三大类。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其情形要复杂的多,基本操作规则是根据消费目前的价值需求,对照品牌商业模式现状、模式目的和模式矩阵,将商业系统的各种商业元素打乱重新排列,最终构建出能满足客户价值需求,能突显企业特色价值的利润最大化商业模式来。
最终成型的商业模式是因企业的个性量身定做的,其在吻合上述基本三三法则的基础上,因为现实需要,会将几种商业模式标准打乱重组,形成一个带有实用主义而非教条主义的创新性商业模式。而这才是商业模式构建的真正精髓。
但不管如何构建,就结果而言,一个好的商业模式能让客户感觉价值最大化同时,另外具备可复制、可循环、能最大化凸显企业优势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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