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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海关新政与法律法规解读暨企业海关事务内部培训师

【课程编号】:MKT040737

【课程名称】:

进出口海关新政与法律法规解读暨企业海关事务内部培训师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国际贸易培训

【时间安排】:2024年02月01日 到 2024年02月02日3800元/人

2023年02月16日 到 2023年02月17日3800元/人

【授课城市】:厦门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进出口海关新政与法律法规解读暨企业海关事务内部培训师相关内训

【其它城市安排】:杭州 深圳

【课程关键字】:厦门海关新政解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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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当前,全国通关一体化的背景下,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的运行,海关的监管模式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便捷化、集约化的通关模式下,对企业申报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AEO认证的推行也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热捧,各政府部门也推出了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措施。企业要获得更多的红利,就需要有规范化、标准化、合法化的运作,保障企业在各项海关业务申报与管理中合法合规。反之,海关稽查就在路上。

关务人员不仅要自己懂法,更要让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员、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海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让企业采购、销售、仓库、生产、技术、物流、财务、关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和遵守海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以对海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和理解尤为重要。

本课程将从进出口通关申报、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加工贸易保税管理、单耗管理、内销补税管理、外发加工管理、减免税货物管理、海关稽查、保税核查等全方位对海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海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更好地运用到企业内部培训和相关业务的开展中。

课程收益

理解进出口申报的海关监管要求;

解析海关完税价格估价方法;

解读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

分析加工贸易保税管理合规;

介绍海关稽查与保税核查。

课程对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 物流、财务、报关、采购、培训、人事、审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员。

课程大纲

一、概要篇

(解读海关最新政策,分析海关通关、加贸、稽查发展趋势,帮助企业全面建立海关政策法规培训管理制度)

1、企业海关法律法规培训的必要性

2、企业海关法律法规培训制度

3、海关法律法规体系介绍

4、当前海关通关一体化发展趋势(两个中心、单一窗口)

5、当前通关一体化下的海关稽查趋势

6、当前海关加贸一体化发展趋势

7、最新海关新政解读

二、通关篇

(全面梳理与进出口有关的条例、法令、公告,对进出口申报、完税价格、估价方法、特许权使用费、商品归类、税款征收等重点部分结合案例详细介绍)

主席令第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国务院令第3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国务院令第4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海关总署令第1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海关总署令第1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令)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6号(关于试点“归类先例辅助查询系统”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关于优化汇总征税制度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8号(关于规范转关运输业务的公告)

三、加贸篇

(全面梳理加工贸易有关的条例、法令、公告,对手册设立、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内销补税、退运退还、保税串料、单耗申报、边角料残次品处理、减免税货物管理等重点部分结合案例详细介绍)

海关总署令第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3号(关于发布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有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1号(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外发加工业务有关事项)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5号 发布《加工贸易联网监管进出口商品归并规则(试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77号(关于H2000系统1.0.96版更新后加工贸易单耗申报)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0号(关于加工贸易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1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3号(关于开展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7号(关于规范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消耗性物料管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9号(关于出境加工业务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9号(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1号(关于调整进口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的公告)

四、稽查篇

(帮助企业了解海关稽查的实质和要求,解析企业海关稽查风险类型与后果,做好海关业务防范与自我保护)

国务院令第6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国务院令第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海关总署令第17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8号(关于开展后续核查工作的公告)

蒋老师

海关事务主讲老师

国际贸易合规师进出口商品预归类师企业培训师

现就职于某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海关事业部,主要负责协助海关稽核查项目,作为海关名录内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与各属地海关稽查处紧密深度合作,已成为海关稽查工作中的一线成员。

资深企业海关事务管理、贸易合规管理、进出口通关管理、海关业务风险审计、企业AEO认证辅导实战家。现就职于某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海关事业部,主要负责海关业务审计及协助海关稽查核查项目。

曾任外资企业十多年资深物流经理人,管理进出口、关务、物流、仓库等部门,具有丰富的一线实战工作经验,通晓企业保税管理、进出口管理和贸易合规管理。对企业合规作业和风险管控有独到的见解和方法。

多年咨询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海关业务咨询和风险审计工作经验,擅长研究企业关务管理中的相关风险点。为数千家企业进行了公开培训及内训服务,为数百家企业提供了海关业务风险审核和整改建议。用通俗的语言讲解海关事务专业知识,用真实的案例分析海关事务潜在风险。并担任多家知名外企海关事务咨询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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