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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后--社保征管改革及企业税收管理新政解读

【课程编号】:MKT041665

【课程名称】:

国地税合并后--社保征管改革及企业税收管理新政解读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税务会计培训

【时间安排】:2024年11月15日 到 2024年11月16日1980元/人

2023年12月01日 到 2023年12月02日1980元/人

2022年11月25日 到 2022年11月26日1980元/人

【授课城市】:成都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国地税合并后--社保征管改革及企业税收管理新政解读相关内训

【课程关键字】:成都税收管理培训,成都社保征管改革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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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后企业税收与商业模式变革

1.企业战略与商业模式的基本原理

2.商业模式构成要素

3.商业模式设计工具释义与运用

4.商业模式与税收关系

5.税收工具驱动商业模式创新案例分析

社保新政下企业面临的问题解析

1、缴纳社保与个税的基数是否必须一致?企业如何来平衡这几者的关系?

2、企业怎么发工资和缴社保、个税对企业有利?

3、原来企业是按最低标准给员工购买社保,2019年由税务局征收,按实发工资计缴社保了,会不会追补以前年度少缴的社保?会不会有罚款?

4、原来没购买社保的员工,下一步是否必须购买?如员工不愿意购买,企业是否可把购社保的钱折合成现金发给员工?如何操作才合规?

5、员工为农村户口,企业是否可不购买社保只购农合?怎么操作才合规?

6、非本公司的员工之前在公司代购社保,下一步还能购买嘛?

7、小微企业在税收上存在很多优惠政策,社保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种负担,那么这块有没有优惠?

8、社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若为当年入职员工,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且每月工资不固定(底薪加提成),如何确定缴费基数(是否按每月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9、企业一般社保为当月缴纳、工资次月发放,缴纳当月社保时当月工资发放额尚未确定,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缴费基数?

课程大纲

税收新政策解读

1、《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解析

2、《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解析

3、最新增值税政策解析

4、最新土地增值税政策解析

5、最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解析

6、金税三期税务风险推送若干事项

7、国地税合并对纳税人影响分析

8、“放管服”改革后纳税风险管理

高收入人群税收管理与筹划

1.高净值和高收入人群界定

2.高收入人群纳税申报与扣缴义务

3.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责任

4.工资薪金收入的税收管理与筹划

5.劳务报酬收入的税收管理与筹划

6.股息红利收入的税收管理与筹划

7.股权转让收入的税收管理与筹划

8.生产经营所得的税收管理与筹划

9.限售股转让的税收管理与筹划

10.股权激励的税收管理与筹划

11.境外所得的税收管理与筹划

12.家族税收管理模式与筹划

13.全球资产配置的税务管理与筹划

宋老师

我国著名的税务专家,中国企业税收管理大师。现任“亚太国际税收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纳税筹划网”总顾问;“宋洪祥(北京)税务顾问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特邀教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工商管理总裁班的税收主讲老师。从事税务稽查工作长达18年,有丰富的稽查经验,在反避税工作中成绩显赫。是我国第一位拥有税务稽查经历的实力派税收管理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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