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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实施条例重要变化解析及对企业的预期影响
【课程编号】:MKT060251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重要变化解析及对企业的预期影响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税务会计培训
【时间安排】:2025年09月05日 到 2025年09月05日2800元/人
【授课城市】:青岛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增值税法实施条例重要变化解析及对企业的预期影响相关内训
【课程关键字】:青岛增值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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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增值税法》,《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25年8月11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条例亮点频出,我们为您第一时间解读。
《增值税法》重磅出台,主要在征税范围、扣缴义务人、视同应税交易、混合销售、进项税额抵扣、纳税地点、征收率、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和改变,同时对纳税人的相关责任加以明确。而《实施条例》下发,则是对增值税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国务院规定的事项和具体规定。《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未来实施,将对企业经营决策和业财融合带来重大的影响。我们必须多加学习,正视改变和影响,不仅是会计核算处理的改变,还是税务征管的重大变革,更是将对企业未来的组织结构、商业模式、关联交易、供应链选择带来一系列重大的影响和挑战。
本次课程将全面分析《实施条例》相较于现行增值税制度,有哪些重要变化,对纳税人有哪些潜在的影响,我们需要提前准备什么工作以积极应对。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让我们提前建立增值税全流程管理机制,提前应对防范《实施条例》实施可能带来的经济风险和税务风险,妥善处理政策过渡期间的业务规划、政策衔接、历史遗留问题,打造企业2025年增值税税务风险防范的最优化。
【课程收益】
针对性:剖析《增值税法实施条例》重要变化
接地气:《实施条例》相关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注重点:《实施条例》对企业未来的预期影响
【课程内容】
一、增值税立法背景、意义和税收法定原则的必要性
(一)《增值税法》和《实施条例》的立法背景和意义
(二)增值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所占的地位,税务机关到底是“以票控税”还是“以数治税”?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回顾,哪些政策即将在2026年后停止?
(四)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实施前,国务院已经出台《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的五大重大变化解析!
(五)《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对现行税制的重要变化及其影响,未来正式下发后,还会有重大变化吗?
二、《实施条例》的变化解析及对企业的预期影响
(一)明确行政单位、军事单位均应该缴纳增值税,企业租用农村集体用地,税前扣除租赁费用到底需不需要发票?
(二)视同销售范围缩小是否是重大利好?哪些行为仍需视同销售?哪些行为不再视同销售?
1、买赠行为是否视同销售,买服务赠送货物、买货物赠送服务是否能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
2、赠送购物卡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3、购进烟、酒、糖、茶招待是进行业务招待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4、无偿提供租赁服务和资金拆借服务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5、增值税视同销售与企业所得税的异同,哪些情况还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不征税项目的政策调整解析:
1、免税,不征税与零税率之间的相同点与区别
2、不征税项目如何开具发票,从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到616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逐条讲解
(四)征收率仅保留 3%,未来5%等其他征收率是否还能使用?
1、劳务发票的增值税和个税的协调,未代扣代缴个税的劳务发票,支付方企业的所得税可否税前扣除?
2、税务总局ITS系统上线,自然人代开发票金额次数超过标准及单位接收自然人代开发票累计超过标准的指标预警,个人代开发票经营所得第二年需汇算清缴,个税税负率大增,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应对?
(五)增值税为价外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的最新政策。哪些企业和组织还可以成本为小规模纳税人?《实施条例》出台后,营业税改正试点过程中的简易计税、差额征收是否会保留?
(六)明确了境内交易的范围,国外企业或个人向境内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境内企业是否应该代扣增值税和所得税?
(七) 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留抵退税政策常态化,是否意味着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会被取消?
1、存量留抵退税政策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梳理
2、留抵退税的税务稽查重点有哪些?
3、留抵抵欠政策是否会保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环节以大额留抵,抵减预缴欠税是否会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
(八)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发生重大变化,哪些情况下餐饮服务可以抵扣?“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国家仍然不彻底放开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未来也不允许抵扣。
(九)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统称长期资产),混用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发生重大变换,借鉴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的设备器具500万的政策,意欲何为?
(十)兼营业务与混合销售税率的确定发生变化,如何界定混合销售中的主要业务?
1、房地产开发企业买房子赠送家电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物业公司提前缴纳下一年物业费赠送米面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3、电商企业参加双11活动,取得给予的优惠补贴到底应该如何开票?怎样避免被税务稽查评估?
4、EPC、BT、PPP项目未来会遇到较大的挑战。
5、怎样界定主要业务?分开核算是否就可以按兼营不按混合纳税。
(十一)免征增值税项目有哪些变化?
1、销售个人使用过的物品免税,具体怎样确定哪些物品适用?
2、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纳税的相关规定
3、二手车对外销售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应如何缴纳?
(十二)放弃税收优惠未来在一定期限不能享受,未再表述36个月不能申请,是否未来会有变化?
(十三)价格偏低及税务机关规定的核定方法发生变化。
(十四)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有何变化?
1、合同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紧密联系
2、开票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紧密相连
(十五)增值税需要进行预缴的情形发生变化,五种情形解析。
三、《增值税法》过渡期间的政策衔接与风险应对
(一)增值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意义是什么?税务机关增加“以数治税”的第三方数据获取哪些数据?案例解析哪些第三方信息用于税收监管?“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随着最高人民检察院、外汇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加入,增值税和出口退税“数据共享、协同共治”将成为主流。
(二)《增值税法》强调了大力发展电子发票,站在税局的专业角度讲解金税四期的建设构架和大数据治税的管控模式对企业的涉税影响。全面推行增值税数电发票试点,全国已完成数电票上线工作,加之马上上线运行的新电子税务局,未来会对企业带来哪些直接变化和影响?
(三)增值税小微企业违规拆分税务检查成主流,“六员比对”、“五同比对”,未来小规模纳税人涉税指标预警将成为常态。
(四)网络平台发票成为下一步检查重点,“无车承运平台”、“废旧物资收购平台”、“零散用工平台”增值税发票虚开敏感行业将成为众矢之的!
(五)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审计工作会议提出,严查违规财政返还和补贴,各地”个税返还“,”招商引资返还“将成为历史。财政奖补下的“出口应征”增值税大检查已经初见成效。
刘老师
刘老师多年在税收一线从事税务稽查和审理工作,曾多次参与税务总局组织和布置的行业专项专案检查工作,是国家税务总局稽查人才库成员,税收师资库成员。 行业方面,刘老师在市局机关工作期间,着力从事特定行业税收政策管理工作,多次参与总局组织的热点行业最新政策研讨会,多次参与对一线税务干部、纳税人及中介机构的税收政策培训工作。与此同时,围绕房地产行业涉税风险管理,他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房地产行业风险防控体系,得到税务机关、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一致认可。 学术上,刘老师担任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兼职教师,是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客座教授。刘老师还参与编写《企业所得税纳税遵从风险与防范》等多本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