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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与人事风险管控特训班

【课程编号】:NX20264

【课程名称】:

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与人事风险管控特训班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薪酬管理培训

【培训课时】:可根据客户需求协商安排

【课程关键字】:用工成本培训,人事风险管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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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您是否有过同样的经历?

●人员工资上涨、社保上涨、用工成本加重,企业利润严重流失!

●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医疗期内早辞退一天,用人单位多赔4万多元!

●解雇“诈病”员工,企业被判赔偿4万多!

●劳动者工作满22年,单位拒续签判赔44个月工资!

●员工违纪、旷工,单位却苦苦找不到合法的对策!

●依据企业制度做出的处理决定,员工工却坚称“不认可”,结果遭遇败诉,赔钱了事!

●单位做出的绩效考核结论,仲裁委和法院不予采信,还得赔钱!

●核心骨干带走了客户,带走了技术,但是您却无处索赔!

……

课程收益:

您可以选择适合您的用工形式,做好成本筹划,避免负担过重;

掌握一套正规、完善、可行的用人管理工具,规范用人制度,直接有效的减少用工成本浪费;

3、依法节约100%的劳动纠纷赔偿金,依法规避承担100%的劳动法风险;

4、掌握合理有效的薪酬设计方案,将工资成本合法转化,让成本用在“刀刃”上;

5、善用并留住企业核心人才,加强商业机密保护;

6、了解企业合理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技巧,降低用工成本。

课程特色

1、(实用)从实践操作中总结出的经验和方法,行之有效,解决您用工成本的当务之急;

2、(练习)手把手教会您如何操作,现场多练习,小班精品课

3、(工具)系统成套的管理工具,让您轻松使用,帮您解决实际问题

4、(答疑)现场咨询解答您的问题,把问题留在课堂,带着答案回去。

5、(名师)苏建伟老师,多年服务于人力资源管理及企业法律事务第一线,站在企业的角度带给您最需要的东西。

教学模式:

讲解 + 咨询案例分享 + 现场练习 + 工具应用 + 疑难问答

课程大纲:

第一项训练 用工形式与劳动合同应用

一、标准用工模式与非标准用工模式

二、用工要素的分析:一定要正式工吗?

三、用工强度的归类:一定要全职工吗?

四、用工弹性的小结:一定要长期工吗?

五、多元化用工下的一体化管理

六、劳动合同管理实务

七、岗位调动的操作要点

八、《社保法》、新《工伤保险条例》背景下的工资、社保风险控制

九、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企业如何应对?

十、四川省劳动合同法规最新解释

练习:模拟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处理预案

第二项训练:离职辞退管理与用工成本控制

一、离职管理的思路厘清与具体执行

1、离职、辞职与辞退: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2、员工“不辞而别”:能否追究法律责任?

二、辞退员工中的种种“误区”

1、辞退员工的法定类型与操作要领

2、“三金”应用实务: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

训练:解除合同经济补偿及各类赔偿计算

第三项训练:工资、工时、休假及加班管理风险控制

一、企业拖欠、克扣工资、加班费的风险;

二、加班的法律风险与后果;

三、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的正确运用;

四、企业高管、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人员加班费管理实务;

五、加班加点的工资计算口径与工资支付;

六、加班费的追索时效、举证责任与企业如何应对加班费投诉、诉讼

案例:员工这样三种延时工作算作加班吗?

第四项训练: :2013-2014年人事新法新规解读与运用

一、《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十大焦点解析

1劳务派遣岗位只能在三性岗位使用?

2、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3、辅助岗位、替代性岗位如何界定?

4、劳务派遣员工应同工同酬,但如何实施?

5、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法定限额及违法的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

1、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诉讼管辖可否约定?异地用工如何争取管辖权?

2、员工调入工龄是否连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过民主程序是否一

律无效?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颁布的制度是否有效?

3、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无效?员工要求履行应支付100%工资的补偿

金?

4、单位未及时支付补偿金是否免除竞业限制义务?

5、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应提前3日通知?未通知的后果?

6、默示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一年内提出异议单位变更合同无效?

第四项训练:绩效管理与岗位调整

一、企业单方调整岗位,员工往往可被迫解除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如何规避?

二、调岗时没有书面确认,员工到新岗位工作2个月后能否要求恢复到原岗位?

三、可否对“三期内”女职工进行调岗、调薪?

四、员工认同绩效结果,为什么在“不胜任工作”引发的争议中还是败诉?

五、为什么企业根据绩效结果支付员工绩效奖金,最终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

六、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七、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如何合法辞退?

八、绩效正态分布往往强制划分5%的员工为不合格者,是否合法?

第五项训练:劳动报酬、薪酬福利合规管理

一、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工资明细?

二、新进员工薪资管理问题及处理技巧;

三、调整工作岗位后,可以调整薪资标准吗?

四、如何通过薪酬调整处理员工失职、违纪等问题?

五、值班算不算加班?劳动者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

付加班费?

六、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的享受条件及工资待遇标准?

七、离职员工往往回头追讨年终奖,有可能得到支持,如何规避该风险?

第六项训练:违纪违规问题员工处理

一、劳动者往往拒绝签收处分、解雇通知书,如何应对?

二、问题员工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事实,企业该如何收集证据?

三、对于违纪员工,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处理?

四、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五、如何在《惩罚条例》中描述“一般违纪”、“较重违纪”及“严重违纪”?

六、怎样理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七、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八、能否直接规定“禁止兼职,否则视为严重违纪违规”?

九、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

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九、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

支持,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十、“录音录象”证据,仲裁与法院是否采信;企业内部OA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

为证据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第七项训练:经济补偿的理解与应用

一、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四、经济补偿计算的基数及标准如何确定?

五、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适用范围?

六、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经济补偿年限?

七、如何理解“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八、劳动合同法环境下“50%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

第八项训练: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哪些内容跟劳动法有必然联系?

二、人力资源、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哪些必备内容?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给用人单位带来哪些风险,如何应对?

四、无纸化、网络化办公下的公示,存在哪些风险?

五、如何公示或告知,更符合仲裁或诉讼的举证要求?

六、规章制度能否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

七、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被迫解除并索取经济补偿,如何防范?

第九项训练:工伤保险条例

一、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及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二、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

三、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承担哪些费用?

四、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借故不断休假,如何处理?

五、对于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事故,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又同时

要求第三方支付人身伤害赔偿?

六、用人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理赔款替代职工工伤赔偿待遇?

七、发生工伤事故,双方私下和解,补偿协议该如何签订才有效?

第十项训练:劳务派遣

一、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有何利弊,利大还是弊大?

二、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必须注意的风险细节有哪些?

三、新法下劳务派遣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四、派遣工“第三签”时,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哪些岗位可以使用派遣工,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如何理解与操作?

六、新规定对于同工同酬提出哪些新要求,如何规避同工同酬风险?

七、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能否异地参保?

八、用工单位如何行使对派遣员工的退还或退换权?

九、如何处理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

十、怎样规定派遣员工的辞职程序和离职责任?

十一、部分劳务公司很可能面临关闭停业,原来的派遣工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十二、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本质区别有哪些?

十三、如何筛选承包方,需考察哪些细节要点?

苏老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硕士

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04)企业法律顾问

高级经济师、高级培训师

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法、商事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专家

央视法律频道CCTV12《法律讲堂》特邀客座教授。

工作经历:

苏老师长期服务在世界500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04),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及法律事务领导工作,积累了大量的企业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实务经验。曾服务于上海通用汽车有限等公司、上海汇众汽车制造公司,担任法律事务部及人力资源部总监,曾经为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德国莱尼(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得尔福汽车零部件中国工厂、艾默生管道制造(上海)有限公司、艾默生(沈阳)谷轮冷冻机有限公司、中美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国际货运专业)、上海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上海人事局“紧缺人才培训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等近300多家中外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类企业实务培训或编写相关教材。

苏老师开设了《人力资源管理系列培训》、《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法人治理》、《企业商事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会计法规与现行税法差异及其协调》、《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及纠纷处理》、《汽车营销法律实务》、《工厂安全管理实务操作》、课程等30余门经典培训课程,受到广大企事业单位的普遍好评。

主讲课题:

实战招标操作实务

企业人事法律风险防范与和相关新法新规解读

现代公司法人治理及规范运作

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规划撰写与职位分析说明书撰写

劳动关系管理

新个税社保人力资源应对

《公司法》解读与企业依法治企规范运作

中小企业经济合同风险防范

企业经济合同签订中的误区与法律实用技巧

采购项目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与人事风险管控

服务客户: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德国莱尼(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得尔福汽车零部件中国工厂、艾默生管道制造(上海)有限公司、艾默生(沈阳)谷轮冷冻机有限公司、中美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国际货运专业)、上海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上海人事局“紧缺人才培训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等近200多家中外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实务培训或编写相关教材。

讲课特点:

苏老师在富有激情的授课同时,不乏诙谐幽默,把难懂的法学原理及条文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企业法律案例,演绎出一堂堂通俗易懂、实用易操作的法务培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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