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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前企业必须掌握和处理的100多个涉税问题

【课程编号】:MKT015653

【课程名称】:

国地税合并前企业必须掌握和处理的100多个涉税问题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税务会计培训

【时间安排】:2024年10月11日 到 2024年10月12日2000元/人

2023年10月27日 到 2023年10月28日2000元/人

2022年10月21日 到 2022年10月22日2000元/人

【授课城市】:北京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国地税合并前企业必须掌握和处理的100多个涉税问题相关内训

【其它城市安排】:成都

【课程关键字】:北京国地税合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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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2018年将被大家称为“史上最严税务年”,国地税合并+金税三期+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税收实名制认证+稽查改革+机器人+信用体系+个税改革等一系列举措的实施让财务人员的专业与信用面临着考验;财务人员的职务风险越来越大,对财务的职业判断及职业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

国税地税合并纳税人将面临哪些具体问题?又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合并后,将会大大提高对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纳税人在持续经营过程中的偷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将难以隐藏,纳税人被秋后算账的概率将大大增加,同时全税种的稽查将使企业违法成本急剧上升甚至不可承受;为此王新老师精心准备了《国地税合并前——财税人员必须掌握和处理的100多个涉税问题》课程,旨在帮助企业有效防控国地税合并与税制改革带来的涉税风险与财务人员的职业风险。

面对问题,积极应对!提前掌握、处理、补救!

培训受众:

企业CFO、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主管会计等涉税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财税咨询机构等税务专业人士。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2018年最新税收动态(政策更新到课前一天)

1、国地税合并对我们纳税人的影响剖析;

2、2018年涉税环境分析

3、企业涉税风险产生的根源及化解

4、个人所得税改革动态

第二部分:增值税必须掌握的涉税问题

1、2018年增值税改革动态?

2、超过经营范围能否开增值税发票?

3、公司之间无偿借款是否交增值税?

4、买一送一是否视同销售?

5、法定代表人给公司无偿借款是否交增值税?

6、增值税能否加计扣除?

7、员工因公出差,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

8、纳税人从事现代服务业适用税率是6%计算销项税额,那么其取得的16%的进项税发票可否按规定进行抵扣?

9、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0、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应如何抵扣?

11、全面营改增后,哪些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营改增后,企业买卖股票应如何纳税?

13、全面营改增后,其他个人发生应税项目是否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4、企业既有简易计税项目,又有一般计税项目,营改增后购进办公用不动产,能否抵扣进项税?

15、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

16、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按何税目缴纳增值税?

17、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本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应如何处理?

1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公路通行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具体应如何进行抵扣?

19、营改增之后,其他个人出租房屋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20、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的能放弃免税、减税吗?

2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

22、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23、两个纳税人能否合并纳税?

24、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蓝字发票开具金额超过9万,但开具红字发票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是否可以适用小微企业优惠规定?

25、什么是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

26、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可不可以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7、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固定业户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28、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非固定业户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29、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金融服务”包括哪些服务?

30、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何税目缴纳增值税?

3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3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35、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咨询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36、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包括什么?

37、金融商品转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么?

38、营改增后,个人销售住房的政策是什么?

39、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时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部分:企业所得税必须掌握的涉税问题

1、企业在2018年度因销售折让,将2017年度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红字冲减,是否需要调整该年度收入?

2、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减免的增值税额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企业所得税上何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企业所得税上何时确认收入?

5、企业所得税预缴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6、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能否享受税收优惠?

7、买一赠一方式销售商品,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吗?

8、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9、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10、企业雇用的临时工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11、临时工工资能否造工资表税前扣除?怎样控制临时工工资风险?

12、企业给员工的工作餐能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1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如何税前扣除?

14、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应该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15、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

16、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

17、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

18、只要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真实、准确,季度预缴可以任性么?

19、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是否需要备案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20、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能够享受什么所得税优惠?

21、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第四部分:个人所得税必须掌握的涉税问题

1、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动向是什么?

2、公司未与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是造工资表还是凭发票报销支付报酬?是否涉及个税?

3、企业按规定给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移动公司充值送手机的活动中,对于个人受赠的手机,是否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5、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收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个人按规定取得的救济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7、年所得超12万自行申报时,纳税人个人炒股所得怎么确认是否达到12万元?

8、职工食堂就餐,是否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9、两处以上取得工资如何缴个税!

10、私车公用相关财税问题

11、一次性发放二个月以上工资如何征个税?

12、差旅费中的出差补助是否必须要发票?

13、代扣税款手续费是否缴纳个税

14、集体旅游是否需代扣代缴个税?

15、年终奖怎样交个税?

16、年终奖怎样发放才节税?

17、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哪些?

18、因延期交房收到的违约金要缴个税吗

19、离职补偿如何交个税?

20、员工个人取得的误餐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部分: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必须掌握的涉税问题

1、房地产税离我们还有多远?

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及税率?

3、无租使用是否交房产税?

4、营改增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含不含增值税?

5、一般计税方法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6、简易计税方法从租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7、关于供热企业房产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8、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企业所得税退税问题?

9、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10、关于营改增后视同销售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11、关于营改增前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计算问题?

12、营改增后关于旧房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的扣除计算问题

1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新修订了哪些内容?

第六部分:车船税、契税、印花税必须掌握的涉税问题

1、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税目征收印花税?

2、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是否退还契税?

3、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是否退还已纳契税?

4、土地出让金的定金、是否缴纳契税?

5、土地出让金的分期付款利息、是否缴纳契税?

6、土地出让金的延期付款违约金,是否缴纳契税?

7、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是否需专开印花税完税凭证?(公告2015年第99号)

8、保险费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能否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公告2016年第51号)

9、车船税的税率是多少?

10、多交的印花税能否退?

王老师

学员评价“行走的财税库”、“税法活字典”;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AAAAA)高级合伙人、财税咨询总监、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财税研究院研究员、亚太商学院、珠江商学院教授;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燕园财税、税友集团、铂略财税、广东总会计师协会、《前沿讲座》携训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山大学等多家培训机构和高校研究生班特约讲师;中国会计视野、纳税服务网、多家综合财税论坛资深答疑专家及版主;和多家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合作,参与多起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税收筹划;在企业从事财税管理实务工作近20年,曾任大型外资企业、民营企业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具有丰富的财税理论和实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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