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课堂 - 企业管理培训网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8228-121

值班手机:18971071887

Email:Service@mingketang.com

企业管理培训分类导航

企业管理培训公开课计划

企业培训公开课日历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公开课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内训课程

热门企业管理培训关键字

您所在的位置:名课堂>>公开课>>劳动关系管理公开课

员工手册与惩处制度制定误区及风险控制

【课程编号】:MKT029607

【课程名称】:

员工手册与惩处制度制定误区及风险控制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劳动关系管理培训

【时间安排】:2024年07月04日 到 2024年07月04日3500元/人

2023年08月31日 到 2023年08月31日3500元/人

2023年07月20日 到 2023年07月20日3500元/人

【授课城市】:深圳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员工手册与惩处制度制定误区及风险控制相关内训

【其它城市安排】:广州 上海

【课程关键字】:深圳员工手册制定培训,深圳惩处制度制定培训

我要报名

咨询电话:
手  机: 邮箱:
课程背景

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推行,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税务部门将推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外籍人士是否知道境外工资也要合并计算个税(按公式)?从没有在中国领工资又居住超过90天的外籍人为何也要交个税?在中国有房子及家人同住的外籍人士为何在中国没有住所?面对新税务环境,外籍个人有什么税收筹划方案?

许多外籍员工分别在中国境内和境外领工资,有些更不想中国的HR知道他们的境外收入。在2018年及以前,责任在公司;2019年起,没把境外工资合并计税而导致少缴税款,个人会被处罚。在大数据及金融机构信息自动交换的情况下,违规行为变得无所遁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9年3月公布了一系列对外籍个人有重大影响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对于经常往返中国境内境外的外籍个人有重大影响,也改变了以前一贯处理方法。对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及中国工作的外籍个人有具大影响。本次课程重点是风险与筹划,不会讨论APP操作和具体申报事项。为方便学员了解法规,本次讲座将以个案分析。本次讲座重点是新法规对外籍人士(包括取得外国居留权的中国人)的影响,以及公司在年底需要提前作出的准备工作。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新法规过渡期和大数据

简介大数据和CRS(AEOI)如何达致境外信息交换到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纳税信用如何影响个人

新税法下公司的责任: 没有为外籍个人申报境外工资责任谁属?

过渡期的处理和选择: 外籍个人八补贴要关注的问题及年终奖

第二部分 以个案形式分析不同情况

个案一 为何没有住所

德国总经理在上海已工作超过20年,在上海买了房,娶了中国籍的妻子。

分析:

为何税总说在中国有房子的外籍人士在中国没有住所?

34号公告的清零,重新计算tax break 年限是什么意思?

为何2024年是所有外籍无住所中国税收居民面对tax break 的第一年?

个案二 有中国身份证是什么税收居民

黄女士通过优才计划取得香港身份证(有永久居留权),同时也有中国身份证。她2018年回北京工作。她在香港有银行户口、保险投资、证券公司股票户口、房产和通过BVI公司投资境外子公司和中国公司。

分析讨论

她有中国身份证,为何也可能是非居民?

她境外的收入,要交中国个人所得税吗?

个案三 大湾区

台湾的陈先生是ACCA会员,也拥有CFA资格,他是集团亚太区总部首席财务官。集团在上海、广州均有公司。

集团也有一名优才计划到香港取得香港身份证及另一名有新加坡永久居住证现的海归。他们都有中国身份证。

分析:

陈先生能否享受大湾区的优惠政策,先交个税然后返还,实际税负率为15%?

可以如何筹划和办理?

有中国身份证又同时有境外居留权的两名员工,能享受大湾区的优惠吗?

个案四 高管VS 非高管

集团北京公司董事长郭总是台湾人,他儿子大学毕业后加入公司当经理。小郭太太是香港人,在公司当北京公司财务经理。每人在公司各拿工资8000元。一家人定期去台湾和香港。

分析:

为何按新规定,郭总、小郭和小郭太太三人的计税方法可以不一样?

高管和非高管计税有何分别?

税收安排(协定)有何影响?

个案五 竟然是非居民

香港的B先生是北京的副总。他每周一到北京,周五回香港。他和北京公司有劳动合同,只在北京领工资并缴纳社保。公司自2019年1月起按居民个人,以累计预扣法为他申报个人所得税。

分析

为何按34号公告的计算居住天数方法,他会成为非居民?

公司错误判定他是税收居民,应该怎办?

个案六 非居民变为居民

新加坡E女士是杭州法定代表人,主要在中国工作。公司以税收平衡方式为她计税。2019年1月个税申报时按非居民申报。按34号公告,因她主要在中,她将是税收居民。

分析

2020年她该如何处理2019年的汇算清缴?

将来应以居民还是非居民为她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个案七 香港老总

香港老总Y先生分别在上海公司领取每月15,000元工资,在香港领取每月8万元工资,另加年终奖70万元。

分析

上海公司只按1.5万元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有错吗?

上海公司就境外支付的工资有没有什么责任?

Y先生为何要把香港支付的工资也合并,然后按公式一或公式二或公式三计税?

Y先生不合并然后按公式计税,有何风险?可以被如何处罚?

境外支付的年终奖应如何计税?

Y先生不希望上海公司的HR知道他在境外领取的工资,可以怎办?

为何香港的薪俸税只申报香港支付的工资和奖金,没有把上海公司支付的1.5万元合并计税,也是错误?

个案八 法定代表人领一点工资

北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美国的X先生每年到中国少于50天。公司一直按每月6000元工资为他申报。

分析

为何以6000元申报没有问题而不用把境外工资合并用公式一二三计税?

若X先生到中国184天,为何以6000元交税就可能出现少缴税款的情况?

个案九 集团派员

集团有五位销售部经理从香港到上海指导销售人员,香港人凭回乡证不用办理工作签证。他们没有在中国的公司领工资。预计每人在中国居住天数超过183天。

分析

上海公司没付工资,有没有扣缴个税的责任?

他们在中国没有扣缴义务人,但又成为中国税收居民,要如何报税?

他们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为何这种模式会导致常设机构问题,因而导致境外集团公司可能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案十 薪酬计划

集团副总将从意大利调任中国并负责东亚地区业务,公司为他负担中国税以达致税收平衡。他每月约有十天在韩国和日本出差。

集团现考虑如何筹划他的薪酬及支付地点以减轻税负。

个案十一 双重税收居民

林先生是美籍华人回中国工作,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家住深圳。集团在香港上市,他有股票期权也持有股票。

分析讨论

美国公民需要就境内境外所得缴纳美国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税收居民要就境内境外所得缴纳中国税。那么林先生在香港上市公司取得所得,应该在哪里交税?

个案十二 董事费

朱先生有中国身份证,集团公司分别在中国境内支付薪金和在香港支付董事费。

分析讨论

朱先生按香港税务条例,需就董事费缴纳香港税。已交香港税,是否不用交中国税?

如要交中国税,如何交?

中国公司有没有扣缴董事费税款责任?

个案十三 境外分红也征税

某国际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外籍合伙人在境外取得的分红,最终要在中国交800多万税。

分析讨论

为什么境外分红也要交税?

第三部分 年底前的准备

哪些外籍员工要进行年度申报?哪些不需要?

若中国公司只申报境内工资没有申报境外工资,可以怎办?

公司该提醒在中国的外籍员工哪些事项?

张老师

张少云在中国税务和商业咨询方面有二十多年的经验。她自1996年加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税务部,八年内进升为合伙人,在毕马威中国工作了十五年后,她选择于2011年从税务合伙人角色退休,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投入企业培训、教育、慈善活动以及独立咨询工作并完成她第二个硕士学位,实践哲学硕士。她曾长驻广州和上海超过八年,这段日子令她更能以实务角度出发解决客户的税务问题。

张小姐现时是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 中国智库成员,香港职业训练局会计训练委员会研讨会工作小组委员,香港政府香港工业贸易署中小企业客户联络小组委员,澳门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讲师。2004-2016年为华南区专家指导小组成员并于2009-2011年度任ACCA华南区专家指导小组主席,2012年至2016年为苗圃行动(香港的一家慈善团体)董事局副主席。2016年起为南宁市苗圃行动华光女子高中的理事会理事。

我要报名

在线报名:员工手册与惩处制度制定误区及风险控制(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