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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改革亮点精解

【课程编号】:MKT041430

【课程名称】:

个人所得税法改革亮点精解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税务会计培训

【时间安排】:2024年10月09日 到 2024年10月09日2800元/人

2023年10月18日 到 2023年10月18日2800元/人

2022年10月12日 到 2022年10月12日2800元/人

【授课城市】:上海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个人所得税法改革亮点精解相关内训

【其它城市安排】:苏州

【课程关键字】:上海个人所得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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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2018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两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将在年内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引发全民关注;

2018年6月中旬,消息传出,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由财政部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8年6月下旬,全国人大公布《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至此,万众瞩目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终于走到了实质性的阶段。自1980年诞生以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终于将在时隔38年后迎来重大修订!

《草案》对多项内容做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调整:

-缩短了时间上判定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标准,与国际接轨

-从分类征收调整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方式

-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并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

但与此同时,新政策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如:新增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在内的专项附加扣除,实务操作中将如何实现?

名课堂特邀亲历“14税改”并参与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权威专家,以其曾参加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及说明》、参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多部法律所拥有的独特视角,解读《草案》中的七大亮点,为学员带来丰富的资讯和知识。

课程收益

权威专家提示个税改革七大亮点

联系社会实际解读改革顶层逻辑

结合热点话题引发学员深度思考

课程大纲:

8:30 签到

9:00 课程开始

亮点一:调整居民身份的概念与判定标准

-判定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标准:从1年调整为183天

-判定标准时间缩短,税基是否会扩大?

-判定标准时间缩短,避税空间将被压缩!

-思考: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需重新审视其“居民身份”

亮点二:“由分到综”:对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最新综合征税范围并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工资 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计税方式的差异:居民个人 vs 非居民个人

-“咬文嚼字”: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为“经营所得”

-将原先“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

-思考:“我”的个税是减轻了还是更多了?

10:30 茶歇与交流

10:45 亮点三:扩大个人所得税较低档税率级距

-“综合所得”的税率调整

1.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按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显著扩大3%和10%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

3.思考:“我”的年终奖该如何计税?

-“经营所得”的税率调整

1.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

2.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亮点四: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全民瞩目”的最大亮点: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即6万元/年

-思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的这一数字是如何测算而得?是否还有提升空间?

12:00 午餐

13:15 亮点五:取消特定人员附加减除费用标准

-取消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的附加减除费用,即1300元/月

-取消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的附加减除费用,同1300元/月

亮点六:增加四类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继续保留:现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

-新增: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思考:“我”是否需要一个完整的个人和家庭财富规划?

15:00 茶歇与交流

15:15 亮点七:强化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条款

-痛点:“个税”和“工薪税”

-主要针对的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的行为:

1.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

2.在境外避税地避税

3.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

-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16:30 课程结束

李老师

李老师是国内著名税务专家,曾参与14税改,参加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及说明》,参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她主持并参与过30余项国家和省市级课题,相关建议以新华社内参的形式提交至中央。她的课程涵盖中国税制改革、企业税务战略管理、企业税务实操等,并长期为大中型企业提供税务咨询、纳税筹划及涉税业务指导,合作并服务过的企业包括国航、友邦、渣打、中国建总等。目前李老师还是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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