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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草案)》重磅解读及实务要点分析

【课程编号】:MKT007778

【课程名称】:

《增值税法(草案)》重磅解读及实务要点分析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税务会计培训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27日 到 2022年12月28日2800元/人

2021年12月14日 到 2021年12月15日2800元/人

【授课城市】:深圳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增值税法(草案)》重磅解读及实务要点分析相关内训

【其它城市安排】:北京

【课程关键字】:深圳增值税法解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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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作为我国税收法定进程中的难点之一,增值税立法的每一步推进都引人瞩目。2022年12月,增值税立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引起业界的激烈研讨,这也预示着增值税即将上升为法律。草案总体平移现行增值税制度,税负水平基本不变。草案以《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吸收营改增部分税收政策,增加并修改相关内容,形成了统一的增值税法律框架。

然而,身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进程的每一步,都牵动着纳税人的心,大家迫切想知道:

- 增值税的立法进行到哪一步了?具体立法时间有无确切内部消息?

- 增值税从条例上升为法律,有哪些重大变化?对纳税人有何影响?

- 纳税人如何适应增值税从条例到法律的变化,提前做好风险应对?

本次课程将对《增值税法(草案)》的重点变化逐一进行解析,以帮助大家了解和关注增值税法的重点内容,先学为快,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增值税法》正式出台后重点涉税事项的规划与部署工作,提升企业的财税管理水平。

课程收益:

先学为快:了解增值税立法进程,把握增值税的发展趋势

细致解读:逐项分析,掌握条例与法(草案)的变化内容

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应对准备,提升第一大税种政策水平

课程大纲:

模块一 《增值税法(草案)》的整体变化分析

1、增值税立法进程回顾

2、增值税立法的总体思路

3、《增值税法(草案)》与暂行条例相比有哪些结构布局变化?

4、进项税额的确定方法和抵扣权问题

模块二 《增值税法(草案)》详细解读

一、总则解读

1、关于纳税人的理解

2、增值税应税交易有哪些?

3、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要缴增值税么?

4、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口径

5、销售货物,起运地在国外,是否缴纳增值税?

6、国内企业从国外购进无形资产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7、境内企业将国外房屋出租,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8、视同销售有哪些情形?与原条例视同销售比较有哪些不同?

9、哪些情形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

10、企业取得被征收、被征用补偿款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11、增值税为价外税的概念

二、《增值税法(草案)》中的税率

1、适用13%税率的增值税应税交易有哪些?

2、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交易有哪些?

3、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交易有哪些?

4、不动产销售和出租适用的简易计税5%征收率是否继续保留?

5、什么情况下,适用零税率?具体如何操作?

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简易计税是用“含税销售额”还是“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2、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3、扣缴义务人如何规定的?什么情况下应代扣代缴增值税?

4、纳税人销售收到的抵销售款的货物,如何计税?

5、简易计税,销售额是否包括增值税额?

6、企业经营以外币结算,如何确认销售额?

7、视同销售如何确认销售额?

8、留抵退税是否常态化存在?

9、哪六种情况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0、增值税可以核定征收么?

11、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可以随时改变?

12、企业兼营如何适用税率?

13、混合销售如何适用税率?

四、《增值税法(草案)》中的税收优惠

1、有关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2、哪九大项目可以免征增值税?

3、专项优惠政策的概念

4、纳税人既有应税项目又有优惠项目,财务上应如何处理?

5、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五、征收管理(《增值税法(草案)》规定及税收征管法)

1、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因为客户未付款,销售方没有开票也得缴税么?

2、视同销售,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认?

3、进口货物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认?

4、扣缴义务时间如何确认?

5、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在哪里缴税?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哪里缴税?

6、自然人在哪里缴税?

7、进口货物在哪里缴税?

8、扣缴义务人在境外的,其纳税地点在哪里?

9、从纳税期限到计税期间的变化

10、进口货物,计税期间如何确认?

11、海关提供信息上升为法律

12、增值税也可以预缴么?

13、个人携带或寄递进境物品是否缴纳增值税?

14、《增值税法(草案)》中有关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15、有关政府部门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上升为法定义务

16、增值税依《税收征管法》进行管理

17、案例分析《税收征管法》重要条款

模块三 关于《增值税法(草案)》的建议及若干税收新政热点分析

一、关于《增值税法(草案)》的建议

二、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解析

三、其他若干税收热点及实务案例分析

汪老师

清华、北大总裁班税收课讲师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客座教授

讲师简介:汪老师曾任职安徽省马鞍山市税务局,担任市稽查局副局长、雨山区局副局长、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局税政科长、政策法规科长、所得税科长、国际税收科长、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省国际税收研究会会员,有20多年税务管理工作经验。 离开体制后,曾任北京某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税务经理、某投资公司地产集团和某制造企业集团财务总监。现专职做税务咨询、税务培训工作。 汪老师具有政府税务管理和企业财税管理双重实操经验。特别对企业降低税负体系搭建、税务稽查风险化解、股权转让、限售股减持、兼并重组节税方案设计、企业税务发票风险控制等有着独到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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