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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民法典》背景下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与有效调岗调薪、裁员解雇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高级研修班(A单元)

【课程编号】:MKT024235

【课程名称】:

《劳动合同法》《民法典》背景下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与有效调岗调薪、裁员解雇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高级研修班(A单元)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劳动关系管理培训

【时间安排】:2024年05月23日 到 2024年05月24日3500元/人

2023年10月30日 到 2023年10月31日3500元/人

2023年08月30日 到 2023年08月31日3500元/人

【授课城市】:深圳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劳动合同法》《民法典》背景下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与有效调岗调薪、裁员解雇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高级研修班(A单元)相关内训

【其它城市安排】:成都 武汉 北京 上海 广州 东莞 佛山

【课程关键字】:深圳劳动合同法培训,深圳社会保险法培训,深圳调岗调薪培训,深圳违纪员工处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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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2008年起,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工伤保险司法解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或修订,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了井喷、爆发等现象!近几年来,沿海发达地区及一二线城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旧“稳中有涨”“持续递增”,而内地欠发达地区及三五线城市的劳动者维权意识亦逐步增强,维权技能逐步提升!

2020年至今,国家出台(含部分修改)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商业秘密司法解释》《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等众多政策法规、司法解释。经研究发现,这些新规定对企业的用工管理亦带来极大的影响,带来不少的法律风险!

国家人社部官网显示:全国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10年共128.8万宗、2011年共131.5万宗、2021年共140.3万宗、2013年共149.7万宗、2014年共155.9万宗、2015年共172.1万宗、2016年共177.1万宗、2017年共166.5万宗、2018年共182.6万宗、2019年共211.9万宗、2020年共221.8万宗、2021年共263.1万宗、2022年共316.2万宗。

不可否认,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风险无处不在!广大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尽快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掌握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胜任、严重失职、严重违纪”的实操策略,以迅速构建行之有效的劳动争议风险防范机制,以迅速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及败诉的概率,以重新树立与持续维护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威!

综上,我们特邀请国内著名劳动法、用工风险与劳动争议实战专家钟永棣老师主讲此课程。欢迎广大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特色:

稀缺性:此课程将劳动法体系和薪酬绩效管理体系紧密相结合,国内极少出现此类课程。

针对性:课程内容精选了近几年主讲老师(及其专职团队)亲自处理过的且在不少用人单位内部也曾发生过的代表性案例,这些案例完全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大环境、大气候、大趋势,极具参考性和启发性。

新颖性:除前述提及的内容外,老师将随时结合最新的劳资热点,分析最新的司法判例,分享最新的实操策略。

实战性:真实案例,与企业实际情况无异;老师毫不保留倾囊相授,干货满满;学员把错误留在课堂,把正确的观点、方法、工具、技能带回去。

课程收益:

1、全面了解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2、透彻理解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3、深度培养预测、分析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思维;

4、系统掌握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的实战技能及方法工具……

学员对象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注明:该课程2天为一个单元,ABC各单元的内容是完全独立的,不分先后顺序;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参加任一单元,或其中两个单元,或参加所有单元。从全面、系统、深入学习的角度出发,我们建议参训人员最好参加所有的单元。ABC各个单元的内容请查阅下面的课程大纲!

课程大纲

(第一天7小时,第二天6小时)

专题一:招聘入职环节

1.招聘条件中哪些情形构成就业歧视,怎样降低风险?

2.《求职申请表》《入职登记表》的设计要点有哪些?

3.面试过程中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4.背景调查的内容有哪些?

5.背景调查授权书的设计要点有哪些?

6.《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哪些要求?

7.如何撰写《录用通知书》,法律风险有哪些?

8.入职体检应何时进行,体检费用由哪方承担?

9.劳动者无法提交《离职证明》,如何处理?

10.入职手续通常包括哪些,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11.入职前后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哪些情况,如何保留证据?

12.如何预防劳动者“应聘欺诈”,如何证明劳动者“欺诈”?

专题二:特殊群体与多元化用工

1.是否存在“临时工”,雇用“临时工”执行哪些劳动标准?

2.如何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3.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有哪些区别?

4.公对私业务外包中,私人承包者招用的劳动者,与发包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5.在校学生实习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6.在校学生实习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协议,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7.实习协议的设计要点有哪些?

8.与应届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9.招用已退休人员,如何办理用工手续及预防相关风险?

10.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退休金的人员,如何处理?

11.劳务协议、返聘协议的设计要点有哪些?

12.招用在原单位停薪留职、放长假、内退人员,如何办理用工手续?

13.招用非全日制人员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办理用工手续?

14.使用关联单位派驻的人员,如何操作及预防法律风险?

15.新法下劳务派遣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16.新规定对劳务派遣同工同酬提出哪些新要求,如何规避同工同酬风险?

17.劳务派遣合作协议需注意的风险细节有哪些?

18.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有哪些区别?

19.实施内部承包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操作?

20.如何避免与劳务派遣工或承包方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专题三:劳动合同订立

1.用人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进行备案?

2.劳动合同的印刷装订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3.劳动合同的盖章签名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4.不交付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5.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新签、续签劳动合同,如何应对及举证?

6.未新签或未续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多长期限的双倍工资,是否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

7.补签或倒签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

8.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用工协议?

9.应否与属于职业经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

10.企业收购兼并时,是否需重签或变更劳动合同,如何操作?

11.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劳动关系,变更劳动合同还是重签劳动合同,如何操作?

专题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铁饭碗,会不会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

2.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均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解除的条件、理由有哪些?

4.该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何计算,是否存在时效?

5.满10年或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是否应提醒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期间工作累计满10年,能否要求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第三签时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员工能否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单方终止;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拒绝?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由于医疗期、三期等原因续延合同期限导致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能否拒绝?

10.是否有必要刻意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专题五:试用期管理

1.可否先试用后签合同,可否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

2.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中的“以上”“以下”怎样理解?

3.劳动合同约定“乙方的试用期为3-6个月”是否成立?

4.新员工试用期间休病假比较长,怎么办?

5.离职后再次入职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6.员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怎样操作才降低赔偿风险?

7.试用期满后解雇新员工要不要赔偿,如何控制风险?

8.试用期最后一天解雇新员工,赔偿概率为70%,如何预防?

9.试用期满前几天解雇新员工,赔偿概率为50%,如何预防?

10.试用期间解雇新员工的程序有哪些?

11.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包括哪些,如何取证证明?

1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何书写?

13.出现“经济性裁员”的情况,能否裁掉试用期内的新员工?

专题六:绩效管理与岗位调整

1.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岗位?

2.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调岗需征得员工的同意?

3.与员工协商调岗前,法律上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4.竞聘上岗、定期轮岗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预防?

5.员工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调整其岗位需变更劳动合同吗?

6.调岗时没有书面确认,员工到新岗位3个月后能否反悔?

7.可否对“三期内”女职工进行调岗?

8.明明考核不合格,但为何仍不能主张员工不胜任工作?

9.民主评议和360°考核方式,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10.法律上如何界定与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11.绩效正态分布的做法是否合法?

12.不称职等同于不胜任工作吗?

13.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如何合法辞退?

14.对排名末位者进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是否合法?

专题七:工资福利与薪酬调整

1.工资单上的项目哪些属于工资总额的范畴?

2.怎样理解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单上的项目哪些属于最低工资的范畴,哪些不属于?

3.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能否要求其退回全部或部分工资待遇?

4.调整工作岗位后,如何单方调薪、降薪?

5.如何通过薪酬调整处理员工失职、违纪等问题?

6.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减员工的工资?

7.员工自身原因造成企业损失,能否在其工资中抵扣损失?

8.值班算不算加班,如何防范风险?

9.未经单位确认,劳动者自行加班,能否主张加班费?

10.年薪制的员工能否主张加班费?

11.如何设计工资构成以降低加班费成本?

12.员工在工作日下班后加班,能否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费?

13.内部规定“已离职员工无权获取年终奖”,真的有效吗?

14.中途离职者,能否按时间比例索赔年薪余额、年终双薪、未回款的销售提成?

专题八: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每周6天,每天7小时,究竟加班了2小时还是7小时?

2.工作日停电停水等导致停工休息,能否要求员工周末上班,补回停工休息日?

3.综合工时下,法定节假日是否属于总的工作时间内?

4.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能否主张加班费?

5.病假、医疗期、产前假、产假、育儿假、年休假、婚丧假的享受条件、待遇标准;

6.如何预防问题员工泡病假?

7.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批准员工请事假?

8.请事假,当月工资是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还是以工资总额减去缺勤天数计算?

9.产假期间提前回单位上班,工资待遇怎样计算?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能否休产假?

11.单位垫付产假工资后,员工不配合申领生育津贴,如何处理?

12.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加班?

13.由于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订立一个新合同还是以书面通知续延?

14.用人单位能否解雇三期女职工,违法解雇三期女职工如何补偿、赔偿?

钟老师

国内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劳动仲裁员、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应对专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内第一批倡导、传播、实施“国家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有机整合”的先行者;国内原创型、实战型、顾问型的培训师。

钟老师精通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擅长劳动用工风险的有效预防与劳动争议案件的精准应对,善于把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机整合,通晓企业劳动争议防范机制的构建和劳动用工管理体系的修正完善。钟老师经常在客户办公现场、培训现场为客户、学员即时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制度、合同、文书,或分析具体案件的应对思路;钟老师独到的现场的专业功底,每次都赢得广大客户、学员发自内心的好评与100%的信服!

钟老师曾任专职劳动仲裁员,曾获“广州市优秀劳动仲裁员”称号,期间审裁劳动争议案件400多宗;多年来累积代理劳动争议500多宗,参与或主持薪酬绩效咨询项目20多个,审查完善40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个人长期担任30多家(累计20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顾问;以钟老师领衔的专家队伍,长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法常年顾问及各种劳资专项咨询服务,客户满意度高达95%。

2004年开始钟老师全国各地巡讲劳动法、劳动关系课程,受益企业达30000家,直接受益学员70000多人,培训地点涉及20多个省会城市及沿海地区大城市。钟老师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溶入实际管理案例当中,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有机地整合在一起;课程内容80%为真实案例、20%为必备的重点法条;学员参与讨论、互动,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实战型超强,让学员即时学以致用!课程满意度高达95%,众多学员均表示:“第一次听到如此实战、实用、实效的劳动法课程!钟老师非常务实、不说教、没有商业味道,终于听到了让我不再后悔的精彩课程!”

钟老师先后在《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人力资源》、《香港工业总会月刊》等报刊、杂志、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或采访稿50多篇。

钟老师曾为以下客户提供咨询、顾问、内训(非公开课)服务: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华康保险、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国家电网、中国邮政速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携程旅行网、华鼎担保、中铁集团、深圳机场、黄河水电开发、中烟集团、南粤物流、新南方集团、深圳爱施德股份、深圳酷动数码、合生创展、中海地产、方圆地产、珠江监理、珠江投资、蒙牛奶粉、三新地产、养生堂药业、一品红药业、晶苑集团、广州电信、国讯通信、益海集团、旺大集团、中远物流、欧时力服装、广州岭南集团、广州蔬果集团、广东交通集团、广州无线电集团、珠海口岸广场、比亚迪汽车、纵横天地旅行网、蛇口船务运输股份、北京得信佳和医疗、风神集团、中咨工程监理、广药集团、高士线业、利海集团、化建集团、深圳水务监理、深圳运发集团、深圳东部公交、新广国际集团、美的集团、江苏大全集团、沿海地产控股、深圳华侨城、信源集团、京城控股、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国药物流集团广东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浙江新大集团、云南驰宏锌锗股份、广州电力系统、信昌机器、云南鸿翔药业集团、广东广电网络股份公司、广汽部件、中国十七冶集团、中国通信服务、欧普照明、中广核集团、成都置信集团、中国移动、周大福、山东常林集团、益海嘉里集团……千余家企业。

曾参加过钟老师培训公开课的部分企业客户:中国移动、中国南方电网、中国农业大学、中山大学、中广核能源、珠江电影制片、万科地产、蒙牛乳业、珠江啤酒、中国银行、广发证卷、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兴通讯、中石化、中海油、百年糊涂酒业、保利房地产、富力地产、雅居乐地产、安踏、金蝶软件、晨光乳业、广州地铁、立白集团、蓝月亮、路虎汽车、志高空调、广州电视台、白云山制药、加多宝、华为、江苏银行、广东省电影公司、北京航空院、中国旅行社、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百事(中国)、华润建筑、狮王、内蒙古西拉沐沦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挪威国家石油公司、金宸地产、安粮控股、南京质监检验院、天正集团、深圳巴士集团、NETSFIM(北京)农业科技、内蒙古金哈达煤炭化工、中国科学院、广州汽车集团、君华集团、康佳集团、北京航空所、深圳邮政局、可口可乐、通用电气、松下电器、中南大学、安霸半导体、酒钢集团、本田汽车、一嗨租车、米其林轮胎、索尼、世纪龙信息网络、艾默生、TCL、创维电器、国药集团、吉林烟草、马士基集装箱、用友软件、建滔化工集团、富士通、三一重工……几万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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