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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规遵从到体系重构:新增值税时代的风险规避与价值创造
【课程编号】:MKT061199
从合规遵从到体系重构:新增值税时代的风险规避与价值创造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税务会计培训
【时间安排】:2026年06月26日 到 2026年06月26日2800元/人
【授课城市】:苏州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从合规遵从到体系重构:新增值税时代的风险规避与价值创造相关内训
【课程关键字】:苏州增值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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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目前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在保证税收收入稳定、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纳税人、财务人员,我们需要准确理解和掌握增值税法与条例的关键变化条款,避免增值税处理风险,提升税务合规能力。
本次课程着重梳理了《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实施后纳税人需注意的变化与实操细节,助力纳税人合规处理税务实务,提前做好涉税安排,防范税务风险,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课程收益
1. 识别新法实施后的常见风险点与逻辑误区
2. 提升税务合规能力,优化企业涉税安排
3. 把握“十五五”时期税务监管趋势,构建可持续合规体系
课程大纲
模块一、有的放矢——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三要素的典型体现
(一)增值税纳税人与征税范围的使用和界定:关键词“境内”与“有偿”
1. “单位”与“个人”作为纳税人需注意的几点区别
【案例】自然人出租或出售住房“无偿”与“有偿”在纳税上的区别与风险点
2.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登记管理事项新规定的三大变化
变化一:应办理一般纳税人和可办理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与联系
变化二:办理登记之日与登记生效之日居然不是同一时间?
变化三:追溯登记期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应掌握的正确处理方式
3. 强调应税交易的 “有偿性”后视同政策的变动归纳
【案例】经销商销售电脑同时赠送机械键盘,送出的机械键盘是否缴纳增值税?
【案例】B集团将闲置房屋无偿借给C子公司使用,B集团是否视同应税交易?
4. “境内”纳税的边界感
【案例】境外自然人出租中国某市住宅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二)不征收增值税范围缩小后需注意与“进项税额转出”的联系
【案例】本企业员工(或非本企业员工)给企业修汽车取得报酬是否缴纳增值税?
【案例】企业给职工低价售房并无偿装修房屋,装修行为是否缴纳增值税?
【案例】政府征收房屋支付被征收人拆迁补偿费,被征收人是否缴纳增值税?
(三)混合销售税率的确定变化及如何界定“主要业务”的分析
【提示】减少税企争议:明确四类混合情形下应采用的主要税率
【法条】如何理解“主要业务”的判定?
【举例】签订合同时若不能分清主要业务可以选择简化处理
【法理】从某行业交叉税率被文件规定为统一税率中学习如何用法理向税务机关陈述申辩
模块二、改头换面——销售额、简易计税与差额征税政策的调整变化
(一)销售额中的“含”与“不含”
1. 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是否存在“价外费用”?
2. 如何理解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应当采取的“有效的”折合率?
3. 视同应税交易以及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如何确定销售额?
4. 确定销售额后税务机关如何认定价格明显偏高或偏低?
【法条】“纳税人最近同期”、“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及“组成计税价格”的使用场景
【案例】税务机关依职权核定与依申请核定在企业纳税信用扣分上有所不同?
【案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比对关联预警
(二)简易计税的“法定”与“优惠”
1. 谁是简易计税下的税收安排?谁是简易计税中的税收优惠?
2. 行业选择与项目选择是否继续延续原36文中的规定?
3. 简易计税换算增值税销售额时是否按照优惠后适用的征收率进行?
【案例】纳税人隐匿房产“老”项目的租赁收入被税务机关查出后能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三)差额征税的“取消”与“延续”
1. 延续执行的差额征税范围与核心要求
2. 新法变动之下差额征税开票变化与注意事项
模块三、“哼哈二将”——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变化与雷区
1. 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六大分类及实务中的正确运用
【案例】开具或取得农产品发票需防范被认定为“虚开”的风险
【链接】增值税扣税凭证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区别与联系
2. 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下发生折让、中止或退回的不同处理方式
【法条】一般计税方法只扣减而简易计税方法既可扣减又可退回
3.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立法新规与现行政策的冲突与影响
【提示】未列入《增值税法》的某些不征税项目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条件与前提
【法条】新增值税法领域内的非正常损失认定与“管理不善”的定义
【案例】某公司陪同客户参观“非物质文化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何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法条】增值税进项税额新皮肤: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年末“汇算清缴”
【提示】长期资产超过500万成为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共同的新红线?
模块四、趋势展望——增值税优惠政策与十五五时期内的企业需健全的合规策略
(一)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的“条件”与“后续管理”
【延伸】从税收优惠范围的变化看为什么说“税收是经济的调节器”?
【法条】增值税起征点的变化与后续管理
(二)征收管理中“合规”的强势介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票、款、物的判定
【案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企业签订合同的影响:筹划手段不再具有可操作性
【法条】申报缴纳税款的代理制度:承包、出租、挂靠、资管、境外资产
【案例】某企业收到部分货款算不算收讫销售款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案例】若没有收到任何销售款项,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凭据”仅指发票吗?
【法条】依法未作废或未红冲发票不允许扣减销售额的理解
(三)“十五五”时期内企业合规框架时必须了解的税务监管趋势与展望
1. “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建立税收风险分层机制,分清“轻重缓急”
2. “聚焦重点,法治公平”:从七项重点整治领域中划分企业自身的雷区和红线
3. “智慧税务,强基工程”:税费征管全过程高效协同下企业需重整税收思路
晨老师
晨老师从事税务工作二十年,是某省税务高端人才、省级税务局兼职培训师,并多次获全省稽查岗位和管理岗位能手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