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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条例》新政下地方政府债务处置与投融资机制改革

【课程编号】:MKT041848

【课程名称】:

《政府投资条例》新政下地方政府债务处置与投融资机制改革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财务管理培训

【时间安排】:2018年12月21日 到 2018年12月25日2800元/人

【授课城市】:海口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政府投资条例》新政下地方政府债务处置与投融资机制改革相关内训

【其它城市安排】:杭州 太原 银川 大连 深圳 郑州 青岛 厦门 南宁 成都 昆明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课程关键字】:海口政府投资条例培训,海口政府债务处置培训,海口投融资机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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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介绍

当前,控制地方政府债务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中央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取决于政府债务治理能力,提高政府债务治理能力的关键是要将债务风险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财政作为主管部门责无旁贷。各种政策法规接连发布,城投融资越扎越紧、政府债务管理再成焦点。近期财政部财预〔2018〕34号文、财预〔2018〕35号文和财金〔2018〕23号文的精神进行深入解读,并针对政府债务、国资国企改革、融资平台转型和突破融资瓶颈等问题,展开深度交流和研讨,旨在系统学习和贯彻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做的《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和发展战略,认清政府规范举债和融资平台公司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把握新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推动融资平台转型。

各地区要充分认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重要性,下一步要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把防范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规范政府举债程序,积极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但从当前来看,部分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仍时有发生,部分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的行为仍然存在。因此,为了帮助相关单位及时了解国家部委最新出台相关政策,熟悉在新规下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重要性,掌握政府产业基金、城市产业基金怎样实施落地、融资平台转型等相关知识和运作实务。我中心举办"新形势下地方政府债务处置监管、投融资创新及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实操专题培训班"。

培训对象

政府:各地方政府部门(财政、发改、金融、建设、市政、水务、交通、环保、农业、产业园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企业:地方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城投公司、投资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中心、水利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等负责人。

培训内容

(一)《政府投资条例》解析

1、《政府投资条例》立法背景和宣贯部署;

2、《政府投资条例》主要内容和条文解析;

3、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要点;

4、三类政府投资方式及其管理要求;

5、政府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管的新要求;

6、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地位及其应用;

7、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编写和审查新要求;

8、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和审查新要求;

9、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核定新要求;

10、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新要求;

11、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范;

12、政府付费和补助类PPP项目的依法管理;

13、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违法责任。

(二)相关政策解析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及其附件解读;

2、《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101号)要点解读;

3、财预〔2017〕50号、财预〔2017〕87号、财金〔2018〕23号、发改办财金〔2018〕194号文、银监发〔2017〕55号、保监发〔2018〕6号文等配套文件解析。

(三)地方政府债务的认定与化解

1、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认定

2、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3、政府隐性债务的化解方案(经营性资产置换、资产债务重组及债转股等模式);

4、增加隐性债务的防范及问责;

5、需要关注的债务

(1)需要关注债务的概念与性质;

(2)需要关注债务的认定意义;

6、防止处置风险的风险

(1)保障继续融资需求;

(2)贷款展期与债务重组。

(四)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的重构

1、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重构的背景

(1)隐性债务过高将会造成区域财政危机或金融危机;

(2)监管政策彻底打破传统的政信合作机制;

2、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的重构思路

(1)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职能的重新定位;

(2)地方投融资交易结构的转变;

(3)提供基建及公共服务市场化模式的转变。

(五)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政策规定

1、平台公司的认定

(1)平台公司的概念及历史意义

(2)27号文对平台公司的性质认定

(3)平台公司的发展历程

2、推动平台公司转型的直接政策规定及间接性鼓励规定

(1)直接政策:国发43号文、财预50号文、中发27号文;

(2)间接政策:财政23号文、国发42号文、27号文、101号文

(六)平台公司转型的目标与流程

1、平台公司转型的目标

(1)化解债务风险和实现造血功能;

(2)承担公益性支出和扶持地方产业;

2、平台公司转型的流程

(1)来自于政府的支持;

(2)尽职调查和初步方案的编制;

(3)平台公司内部的评议

(4)银行确认、备案与公告。

3、平台公司转型完成的标志

(1)银监会名单内的平台公司;

(2)非银监会名单内的平台公司;

(3)平台公司转型的成果展示;

(4)警惕失败的转型及补救方式。

(七)平台公司转型的业务之一:资产与债权债务方面

1、资产的认定及处置

(1)公益性资产的认定及处置方式;

(2)无权属证明的资产的认定与处置;

(3)有效“四资”(资金、资产、资本、资源)的注入。

2、债权的认定

(1)债务人为社会第三人的情形;

(2)债务人为政府及所属部门。

3、债务的认定与处置

(1)分类认定平台公司债务的属性;

(2)从全方位设定隐性债务的化解方案;

(3)对“需要关注的债务”的认定与处置;

(4)重视平台与财政部门的认定分歧。

(八)平台公司转型的业务之二:企业战略发展规划

1、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的思路

(1)关于国有企业公益类与商业类属性的划分;

(2)因地制宜的做好战略发展定位;

(3)股权多元化、混改是平台公司转型的必由之路。

2、公益类项目的发展

(1)公益类项目的分类及运作模式;

(2)重视城市环境运营领域;

(3)重视康养领域。

3、商业类项目的发展

(1)特色产业与特色资源的结合;

(2)房地产与建筑产业;

(3)产业投资基金领域。

4、区域综合开发项目的主导

(1)平台公司参与区域综合开发的必要性;

(2)平台公司的操作思路;

工业地产开发;

以房地产与商业地产开发进行资金平衡;

基金与产业导入相互融合。

(九)平台公司转型业务之三:组织架构和现代企业制度核心要点

1、组织架构的设立

(1)“1+N”重组架构模式的类型及要点;

(2)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组建;

(3)党委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

2、公益类与商业类企业的考核指标

(1)公益类考核企业的关注点;

(2)商业类考核企业的关注点。

3、股权多元化及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平台公司转型中的应用

4、职能部门的设置

(1)处理集团管控核心职责界面与子公司授权管理之间关系

(2)注意“因事设岗”与“因人设岗”的结合

5、企业员工的薪资、绩效与激励方案

(1)推行企业高管年薪制;

(2)企业高管的激励方案与员工持股;

(3)员工的薪酬体系制定的主要关注点;

(4)员工的绩效考核。

(十)公益性项目的投融资模式

1、具有经营性的公益性项目

(1)PPP模式(侧重财政补贴);

(2)特许经营模式及其与PPP的区别;

(3)项目融资的要点及案例。

2、非经营性的公益性项目

(1)PPP模式(侧重政府付费);

(2)政府购买服务及其与PPP的区别;

(3)ABO模式的探讨。

3、转型后平台参与公益性项目的模式

(1)平台公司开展公益类项目的政策性支持;

(2)公益类项目的获取流程;

(3)经常性支出及资本性支出项目的代建及ABO模式;

(4)平台合规的融资代建模式;

(5)资源补偿模式的应用。

(十一)产业新城及片区综合开发

1、采用PPP模式

(1)资源补偿的合规性

(2)资源补偿的土地招拍挂问题;

(3)投融资问题。

2、非PPP模式下平台公司的参与模式

(1)土地的问题;

(2)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平衡问题;

(3)运用产业基金

(4)如何实现产业资源的整合。

(十二)产业基金

1、平台产业基金与政府引导基金的区别和联系

(1)政府引导基金的概念、限制与现状;

(2)平台产业基金的性质;

(3)两种基金对于地方经济的作用。

2、产业基金的种类

(1)产业引导基金:针对地方经济和资本金;

(2)产业投资基金:针对产业链;

(3)风险投资基金:针对高增长企业。

3、基金合伙人的选择

(1)基金管理人的选择;

(2)基金出资人的选择

(3)基金设立的保障性措施;

4、基金的合规性操作模式

(1)股权投资的主导性特点;

(2)名股实债的合规性问题;

(3)对赌模式的应用。

专家老师

培训班拟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等专家讲课,并安排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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