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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非居民个税政策解析、外籍个人居民身份规划与税收筹划

【课程编号】:MKT004580

【课程名称】:

最新非居民个税政策解析、外籍个人居民身份规划与税收筹划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税务会计培训

【时间安排】:2024年10月09日 到 2024年10月09日3980元/人

2023年12月14日 到 2023年12月14日3980元/人

2023年11月23日 到 2023年11月23日3980元/人

【授课城市】:上海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最新非居民个税政策解析、外籍个人居民身份规划与税收筹划相关内训

【其它城市安排】:北京 深圳

【课程关键字】:上海个税政策解析培训,上海税收筹划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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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收益:

1、新个税法下居民身份判定规则的变化有哪些?

2、如何把握新、旧个税法下居民身份判定规则的衔接?

3、新个税法下,如何通过安排合理的tax holiday规避税收居民身份?

4、境内居住天数计算方法的新、旧差异,境内工作天数计算方法的变化?

6、重大变化:“先税后分”到“先分后税”对外籍个人的税负带来哪些影响?

7、外籍个人年终奖缴纳方法应该如何规划?

8、外籍个人数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的变化有哪些?

9、外籍个人来华期间股权激励行权所得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10、如何理解非居民个人、无住所居民个人和外籍个人这三个概念?

11、如何把握税收协定和新个税法对于各种居留情形外籍个人的纳税负担?

12、新个税法满183天下,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及解决规则

13、无住所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缴税?

14、无住所个人涉及董事、高管身份的,35号公告下存在哪些新税收风险?

15、无住所个人年度身份发生变化,从非居民到居民,如何办理年度汇算工作?

16、无住所个人年度身份发生变化,从非居民到居民,税收协定待遇如何享受?

17、外籍个人税收优惠政策的衔接,大湾区涉及港、澳个人的税收优惠

18、新个税法下CRS、情报交换和税务机关监管方法的协调

19、非居民个人海外保险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20、非居民个人税负平衡计划在35号文下的影响,合理税收规划及筹划安排方法

培训对象:

商业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销售部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和其他涉税人员等。

课程大纲:

一、 外籍个税新规要点分析

1、2019年第34号公告:境内无住所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解读

2、2019年第35号公告:所得来源地、工资收入额、税款计算、税收协定等问题解读

3、非居民个人、无住所居民个人与外籍个人的区别:

3.1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分;

3.2 纳税义务基本原则;

3.3 区分“居住天数”和“工作天数”在税收规则中的功能差异;

3.4 境内外所得的判定规则;

3.5 案例分析

3.6 问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个人的“住所”是如何判定的?

3.7 来源于境内所得的定义

3.8 居住天数:如何把握24小时?离境不区别原因

二、 外籍人士工资薪金个税的处理

1、外籍人员工资薪金的组成

2、关于在中国境内、境外工作期间的界定

2.1 在中国境内单位任职的个人

2.2 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

3、“先税后分”到“先分后税”规则变化:案例分析

4、促进境外收入主动申报的规定变化

5、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分类

6、无住所个人受雇情况:案例分析

7、外籍人员工资薪金纳税义务的具体规定

8、非居民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9、税收协定的适用

10、新个税法综合所得与税收协定条款的对应关系

11、国内法和协定协调的原则

12、无住所个人适用受雇所得条款

13、适用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条款

14、适用董事费条款:若协定对于183天是按任何12个月算,该如何处理?

15、适用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条款

16、非居民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港澳人员特殊计算方法

17、雇主负担全部或部分个人所得税税款

18、外籍人士八项补贴解读:新个税法下外籍个税补贴的规定

19、港澳地区补贴免税

20、境外保险、实物福利等问题

三、外籍人士年终奖个税的处理

1、居民纳税人个税政策

2、过渡期个税政策

3、2019年外籍人士年终奖的处理

四、 外籍人士数月奖金个税的处理

1、原数月奖金个税文件

2、35号公告:数月奖金含义

3、35号公告:所得来源地

4、35号公告:非居民数月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5、新旧变化点

6、案例分析

五、外籍人士股权激励个税的处理

1、原非居民股权激励个税文件: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2、过渡期优惠政策的适用

3、35号公告:股权激励含义

4、35号公告:所得来源地

5、35号公告:非居民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6、股权激励案例

六、 其他相关问题解析

1、年度首次申报方式选择问题

2、境内单位协力义务和法律风险

3、外籍人员退职费

4、汇率的折算问题

陈老师

国内著名财税专家、现任职某市税务稽查局副局长职务,拥有30年税务机关一线从事征收、管理、稽查工作。

江苏省国税稽查局选案专家组成员,江苏省国税局特聘兼职培训讲师,曾受多家咨询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委托成功实施多个税务筹划、税务行政复议及税务行政诉讼案例,有着深厚的财税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特约撰稿人。在《中国税务》、《涉外税务》、《中国税务报》等报刊杂志发表数百篇文章。浙江大学、北京大学总裁班高级培训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兼职客座教授,研究领域包括资本市场税收问题、重组并购税制、反避税、税收协定及其他涉外税收问题、中外税制差异问题、税会差异问题、企业涉税风险及内部控制问题、金融税制问题等。

曾经为欧盟商会、外商协会、税收机关、博士(中国)、可口可乐、西门子、华为、联想、三星、中国电信、和记黄埔、华侨城、万科集团、拜耳、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上海大众、TCL、上海电力股份、红豆集团、伊利集团、中海石油、中远海运、卫材中国药业、香格里拉饭店、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银行、阳光电源股份、中国联合航空、艾欧史密斯、上海华鑫股份、新奥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等500强企业开展税务培训,授课内容理论和实务并重,实用性强,信息量大,具有前瞻性,受到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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