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课堂 - 企业管理培训网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8228-121

值班手机:18971071887

Email:Service@mingketang.com

企业管理培训分类导航

企业管理培训公开课计划

企业培训公开课日历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公开课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内训课程

热门企业管理培训关键字

您所在的位置:名课堂>>公开课>>劳动关系管理公开课

新劳动合同法与员工外派管控与医疗期管理中的疑难问题解析与操作高级培训班

【课程编号】:MKT022860

【课程名称】:

新劳动合同法与员工外派管控与医疗期管理中的疑难问题解析与操作高级培训班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劳动关系管理培训

【时间安排】:2024年10月17日 到 2024年10月18日1680元/人

2023年11月02日 到 2023年11月03日1680元/人

2022年10月27日 到 2022年10月28日1680元/人

【授课城市】:石家庄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新劳动合同法与员工外派管控与医疗期管理中的疑难问题解析与操作高级培训班相关内训

【课程关键字】:石家庄新劳动合同法培训,石家庄员工外派管控培训

我要报名

咨询电话:
手  机: 邮箱:
课程介绍

劳动立法焦点趋势——新的法律法规陆续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8日颁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另外,国务院、人社部相继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新的劳动法律法规,对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提前获得劳动立法趋势与应变实务,可帮助企业应对新法律法规的新挑战。

培训对象

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主要内容:

课程一:新<劳动合同法>7月1日颁布后,对企业用工影响,结合新法如何在新形势下防范用工风险

1.《劳动合同法》修改的背景和重点;

2.限定经营劳务派遣公司门槛

3.规定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

4.明确劳务派遣用工的补充性

5.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相应责任

课程二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草案重点和具体内容权威解读

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由哪级人社部门具体实施?

2.部、省、市、县四级人社行政部门的职责权限如何划分?

3.对跨地区经营劳务派遣如何办理许可?

4.分支机构行政许可如何操作?

5.劳务派遣单位只能专营还是允许混业经营?

6.经营许可、条件及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有哪些最新政策?

7.行政许可期限、延续、变更如何规定?

8.日常监督和年度报告如何详细规定?

课程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草案》解析与风险预防

1、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诉讼管辖可否约定?异地用工如何争取管辖权?

2、一裁终局裁决如何申请撤销,可否调解?裁审如何衔接?

3、员工调入工龄是否连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前后是否有所区别?

4、有自主用工变更为劳务派遣,或反之,工龄是否连续?

5、关联企业间的员工调动是否工龄承继?关联企业如何认定?

6、规章制度未经过民主程序是否一律无效?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颁布的制度是否有效?

7、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是否应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劳务派遣工如何执行民主程序?

8、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无效?劳动者要求履行应支付100%工资的补偿金?

9、单位未及时支付补偿金是否免除竞业限制义务?

10、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免除竞业限制义务?单位不具有单方免除权?

11、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应单位过错离职竞业限制义务失效?

12、竞业限制补偿金可否在职期间提前支付或约定提前支付?

13、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应提前3日通知?未通知的后果?

14、默示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一年内提出异议单位变更合同无效?

15、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未成立工会是否应报上级工会?

16、用人单位营业期限届满,终止合同是否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7、末尾淘汰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18、外国人是否使用用劳动合同法?外商代表处是否具备用人主体资格?

课程四:《特殊工时管理规定(草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工伤保险条例》 修正案重点解读与实务操作

1.综合计算工时如何设计才合理?企业如何安排工时制度才能规避法律风险?

2.企业管理人员是否都应设计成不定时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有哪些操作技巧?

3.企业如何考勤?值班和加班怎样界定?加班工资基数怎样确定和计算?

4.加班工资是否是一年的诉讼时效?10年的加班工资是否都能要求企业支付?

5.员工正常下班后在公司内逗留而非单位要求的加班,离职后追讨逗留时间内的加班费,

企业可否拒绝?企业怎样做才能规避相关风险?

6.加班争议的举证责任是否归企业?其证据如何合理设计才能避免败诉?

7.新法下女职工四期保护的应对措施、待遇标准有那些?如何计算?

8.新法下女职工在四期间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时,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9.新法下对不遵守计划生育法规的员工,企业应该如何处理?有何应对的措施?

10.新法下哪些情况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那些情况不是工伤?

11.实习学生或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吗?参加单位聚餐遭遇车祸或陪领导喝酒而死亡,算不算工伤? 怎样操作才能规避此类法律风险?

12.新法下怎样理解和界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发生的工伤?起算时间怎样确定?企业如何避免此类风险?

13.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能否认定为工伤?新法下驾驶无照摩托车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新法与旧法比较,对不认定为工伤有那些新规定?

14.新法下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有了那些变化?

15.如何理解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与医疗期有什么区别?

课程五、员工医疗期管理中的疑难问题解析与操作

1、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与病假是什么关系?

2、员工病休的依据是什么?

3、对有质疑的病休证明如何处理?

4、是否有权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复查?

5、 医生为员工开具的病休证明,是否必须经过公司的认可?公司是否有权不批准休假?

6、发现员工在医疗期期间从事有偿的工作应当如何处理?

7、用人单位如何设计病休员工管理制度?

8、医疗期的起算时间?与全薪病假的关系?

9、医疗期是否含休息日和休假日?

10、医疗期与其他休假的关系?

11、属于特殊疾病,医疗期如何给付?

12、3-24个月的医疗期计算与累计计算?

13、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与累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14、试用期员工病假如何处理?企业能否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5、员工在医疗期中工作年限达到医疗期上一档次时是否随之上升一级?

16、病假、医疗期工资如何计算、支付?扣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

17、资标准是按照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还是不得低于最低病假工资标准?

18、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员工不去劳动能力鉴定,如何处理?

19、医疗补助费支付的条件是什么?医疗补助费支付的标准是什么?

20、在员工医疗期期间,其岗位被他人顶替了。该员工医疗期满后,是否可以将其调整到其他岗位?

21、在续延合同期间满十年,公司是否还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2、续延文书如何设计?

课程六、企业常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对策

1、招聘管理不合规引发的劳动争议;

2、如何制定更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以避免劳动争议产生;

3、社会保险与工伤事故处理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4、工时、假期管理不合规引发的劳动争议;

5、员工岗位异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控

6、员工离职管理与经济补偿金管理中的风险及控制

李老师

李丹 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实战派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高级人力资源咨询顾问。李老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具备坚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业务能力,严谨的法律推理,出色的逻辑论证能力,其授课风格主要以案例为导向,以多年的诉讼经验和在外企和民营企业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培训管理实战经验,结合客户及学员的实际情况阐述内容和观点,深入浅出,结合实际案例解决实际问题,与学员共同分享切身体会和感受,使学员受益匪浅,实用性非常强,一致受到企业的欢迎。

服务客户

李老师是律师事务研究所的执业律师,为众多外企和民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食品、建筑、房地产和家电连锁等,同时担任企业的人力资源培训管理职务,拥有近十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经验,经历过数百场的培训课程,为大型美资、日资、港台合资等大型跨国集团企业做法律和人力资源辅导工作,包括平高集团,沈阳耘垦,营口化工,大连东芝,贵州水利研究所,中航,易生科技,西安西正印制,奇正药业,大禹节水集团,蒙拓励集团,汤姆逊,中国第一拖拉机厂制造厂,扬州亚星客车,洛玻集团,大成集团,辽河油田,瑞生制药,宝宇建设等多家大型企业。

我要报名

在线报名:新劳动合同法与员工外派管控与医疗期管理中的疑难问题解析与操作高级培训班(石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