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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的“模糊地带”与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风险防范

【课程编号】:MKT036746

【课程名称】:

劳动法规的“模糊地带”与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风险防范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所属类别】:劳动关系管理培训

【时间安排】:2024年08月29日 到 2024年08月29日1080元/人

2023年09月14日 到 2023年09月14日1080元/人

2022年09月08日 到 2022年09月08日1080元/人

【授课城市】:杭州

【课程说明】:如有需求,我们可以提供劳动法规的“模糊地带”与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风险防范相关内训

【课程关键字】:杭州人力资源风险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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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中国的劳动法律是站在在保护劳动者利益角度为首要出发点的,许多法律法规在制订时,无法顾及到企业实际操作中细致的一面,一些原则性的规范缺乏司法解释,一些管理实践缺乏法律规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模糊地带”,这些模糊地带,HR操作时,一不小心便会埋下潜在的法律风险。

课程收益

本课程从实际操作应用中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模糊地带”,根据仲裁案例的结果分析,给出了较为详细的应对策略与操作技巧,对于企业避免法律风险有很强的实用性。

课程大纲

一、常见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模糊地带”有哪些?

1、单位在制订规章制度时,在平等协商无果后,有没有最终决定权?

2、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用工单位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3、竞业限制的补偿如何约定?违约金如何约定?

4、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的解除,包含单位违法解除与预告性解除吗?

5、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的情形,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履行什么的程序?

6、两次连续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到底在什么情形下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提供担保,到底有没有法律责任?

8、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一方单位,在社保、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上,如何处理?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因用人单位不录用劳动者而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10、不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争议如何处理?

11、如何理解“同工同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何就此问题举证?

12、员工入职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虽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否要支付员工二倍工资?

13、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违法,但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辞退员工是否违法?是否要支付该员工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

二、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怎样规避法律法规界定不清之风险?

三、如何理解“法无规定即合法”?

四、仲裁员通常是如何使用自由裁量权的?

五、典型案例析疑解惑

刘老师

劳动法方面专家,人力资源专家,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特聘讲师,深圳市元亨力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聘讲师,深圳金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国优秀企业文化管理师,高级注册人力资源测评师。刘老师长期在集团企业任人力资源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法务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律师事务所律师等。曾在人民大会堂获国家领导人亲自颁发“优秀企业文化管理师”证书,是劳动法与员工关系方面的专家。

刘老师对劳动法律法规有深入研究;专门从事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作,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上百件(包括个人、企业);被10多家公司聘请为常年劳动法专业顾问,其中包括聚友集团、深圳三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粤安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深圳碧海环保有限公司等,为公司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长期受邀作为讲师,对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从业者进行劳动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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